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/2025-52279
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
生成日期 2025-02-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文号 温鹿政发〔2025〕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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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温鹿政发〔2024〕22号文件的通知


邓志雄:

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3日对你户作出《关于对邓志雄房屋的补偿决定》(温鹿政发〔2024〕22号)。因你户已就筲箕涂住宅区26幢301室房屋征收补偿与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签订《温州市鹿城区房屋征收住宅用房(期房)货币收购补偿协议书》(BJ-2021-HD-SJT-835),故《关于对邓志雄房屋的补偿决定》已无执行必要。经研究决定,撤销温鹿政发〔2024〕22号文件。


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   

2025年2月18日      
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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